按照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职成函〔2024〕2 号)要求,恩施职业技 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4 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。为确保学校 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维护 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,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,根据教育部 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高职单 独招生工作。
第二条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贯彻“公平 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 择优录取 ”的原则。
第三条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 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二章 学校概况
第四条 学校全称:恩施职业技术学院
学校国标代码:12347
第五条 学校地址: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 122 号 邮政编码:445000
第六条 学校性质:公办
学校类型: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: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
第八条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 以学 校主要领导为组长,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,职 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。主要职责是: 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,研究招生政策,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, 拟定实施方案,决定单招的重大事宜。
第九条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 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 生的日常工作。
第十条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招生工作 实施监督。
第三章 招生计划
第十一条 2024 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 8 个,总计 划 950 人,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。
序号 |
专业名称 |
专业计划 |
招生对象 |
1 |
旅游管理 |
80 |
中职毕业生 |
2 |
药品质量与安全 |
80 |
中职毕业生 |
3 |
大数据与会计 |
170 |
中职毕业生 |
4 |
机电一体化技术 |
100 |
中职毕业生 |
5 |
建筑工程技术 |
210 |
中职毕业生 |
6 |
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|
80 |
中职毕业生 |
7 |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|
130 |
中职毕业生 |
8 |
电子商务 |
100 |
中职毕业生 |
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,不超计划录取。学 校可根据报考人数,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 进行调整。
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
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《省教育厅关于 做好 2024 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 (鄂教职成 函〔2024〕2 号)有关要求。
第十三条 3 月 29—30 日,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报名 资格审核(审核名单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)的考生凭身份证 原件、缴费依据到我校招生处领取准考证。已经取得中级(含 中级)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,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 学校招生处审核备案。
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
第十四条 此次高职单招招生考试采取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 能测试 ”的模式,考试时间为 3 月 31 日(其中文化素质测试
时间为上午 9:00—12:00,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下午 14:00—16:00)。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:
专业名称 |
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|
职业技能 测试内容 |
旅游管理 |
语文、数学、英语 |
专业技能测试 |
药品质量与安全 |
||
大数据与会计 |
||
机电一体化技术 |
||
建筑工程技术 |
||
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|
||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|
||
电子商务 |
第十五条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=文化素质成绩+职业技能测 试成绩,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(考试科目包括语文 80 分, 数学 80 分,英语 40 分),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。合计总 分 400 分。
第十六条 对取得中级(含中级) 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的中职毕业生,报考对应或相近专业时,可在职业技能部分加 分(技师证书加 80 分,高级工证书加 50 分,中级工证书加 30 分,直至该项满分为止)。
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,综合 考虑招生计划、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,按考生志愿划定录
取分数线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对分数相同的考生,先按 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;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,再按语文、数学、 英语成绩依次排序,如还相同,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。
第十八条 4 月 12 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,并将拟录取 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,公示期 7 天。公示后将拟录 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。凡拟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 今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、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 取,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。
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
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,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:
专业名称 |
学费标准 |
旅游管理 |
5000 元每生每年 |
药品质量与安全 |
5000 元每生每年 |
大数据与会计 |
5000 元每生每年 |
机电一体化技术 |
5000 元每生每年 |
建筑工程技术 |
5000 元每生每年 |
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|
5000 元每生每年 |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|
5000 元每生每年 |
电子商务 |
5000 元每生每年 |
注:本次单招考试收取报名费 200 元/生,在考生领取准 考证时收取。学生入校后,住宿费、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 它在校生收取。
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国家相关资助政策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款;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;大二及以上年级成绩优异、 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、 国家励志奖学金。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可按照政策实行学费减免,其他 奖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,各项要求与普通高考、 技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,需全日制在校就读,并享受同等待 遇。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 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 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。
第二十二条 高职单独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,此次录取 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,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,可按规定 在本校当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。
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、 录取工作全程监督,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,接 受社会的监督,确保单独招生考试、录取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 正。监督举报电话:0718-8431064。
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 宜,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,也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辅
导班、培训班,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。对以恩施职业技术学 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、举办考前培训班等活动的机构或个 人,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、规定如 与本章程相冲突,以本章程为准;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 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。
咨询电话:0718-8433600 8430774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eszy.edu.cn
招生信息网网址:http://zsxx.eszy.edu.cn 电子邮箱:eszy zbb@163.com
通信地址: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 122 号。 邮政编码:445000
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。
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 3 月